我先跟你说一下引产的具体流程,因为已经5个月了,不可能是用流产的方式了,只能用引产。毕竟一个人抚养孩子非常的辛苦,你没法出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孩子会过得不好,孩子随随便便三四年过去了,如果你没有找到自己的伴侣自己的青春也就没了,在我生孩子的一个月前奶奶去世了,当时所有人都不要我去。
1、怀孕两个月,老公去世了,孩子还生吗?
这事是很严肃的。劝生或者劝不生都是处于好心,只是看法观点不同而已,别人的意见仅是参考,决定权在你自己手里:如果觉得孩子是累赘,影响以后嫁人,可不生;如果觉得你和孩子的父亲非常恩爱,留下他的骨血,不怕麻烦,就选择生。不过,从医学角度看,孩子没出生还不算是个生命,也就是说,留与不留都与法律无关,总之,主意自己拿!。
2、怀孕五个多月老公意外去世了,孩子该留吗?
我觉得这个事情不应该是你自己做决定,你应该和你老公的家人一起讨论这件事情,我先跟你说一下引产的具体流程,因为已经5个月了,不可能是用流产的方式了,只能用引产。医生会在你肚子里面注射高浓度的盐水注射到宝宝的身体中,然后宝宝因为高浓度的盐水而失去生命,然后在接下来的两天,触发身体自主分娩,引产的过程和生孩子的过程没有什么区别,完全靠自己生下来。
只不过生出来的是死胎而已,5个月的宝宝已经有生命的感知了,这个时候他会动在肚子里,甚至还会笑,会闹还会打嗝。如果被这样剥夺生命,实在是有点残忍,当然我们也不能道德绑架你,毕竟最终的决定要由你自己来做。我的建议是你可以跟男方的家人商量一下,看一下他们对于这个孩子的态度,因为男方的家人失去了儿子,有可能这个宝宝是他们看中的血脉。
如果你不想这个宝宝拖累你的生活,你可以考虑在生完这个孩子以后,把孩子完全交给男方的父母,以后你不用去管这个孩子,孩子也不会拖累到你,这样你的老公也能够留下一道血脉,这也是对他们家庭的一个希望吧。毕竟以后还要再结婚生子,如果说男方的家庭也不要这个孩子,他们有其他的儿子,那么你就去把孩子打掉,毕竟一个人抚养孩子非常的辛苦,你没法出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孩子会过得不好,孩子随随便便三四年过去了,如果你没有找到自己的伴侣自己的青春也就没了。
3、怀孕6个月了,亲爷爷去世了很想去送葬但是都说孕妇不能去怎么办?
在我生孩子的一个月前奶奶去世了,当时所有人都不要我去,我没去,现在很后悔,当时应该去的。虽然现在每年清明,过年前后我都坚持带孩子去上坟,但是还是没办法弥补那段遗憾,如果你身体状况很好,和爷爷感情很深,我觉得去看最后一面也无妨,去了其实也不是怕诡异的事,主要是怕情绪波动太大,过于悲伤。对身体不好,当然如果你那的风俗很严,不能去那就算了吧,
4、为了男友来到石家庄,怀孕后男友去世,胎儿有继承权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田女士和男友虽同居但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彼此之间没有法定继承权,所以一般情况下田女士无权取得杨先生遗产,《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另外,《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如果田女士能够证明,未出生的胎儿和已逝的杨先生具有亲子关系,且胎儿在出生时是活体,出生的胎儿对父亲杨先生的遗产具有法定的继承权。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