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同事出差,竟然被男同事脱了衣服猥亵,估计是早有预谋。女人说不同意,就是强奸,即便是自己解开衣服,没有同意发生关系,进行了就算强奸,不是强奸,不依是不是女人自己解开衣服说,只要女人同意,不管谁解开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女的不去告,那就没有人说是强奸。
1、出差被男同事脱了衣服猥亵,我应该怎么办?
啊?竟然碰到这种事!跟男同事出差,竟然被男同事脱了衣服猥亵,估计是早有预谋!昔日同事好友,转身就变色狼!谁碰到这种事情都会头大!不过请立即冷静下来,尽快想办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第一,事情的性质有些话你可能不好说,但是面对警方的时候,一定要如实说清楚。因为对于这种事情,法律上有三种定性,一种是猥亵,一种是强奸,还有一种是强奸未遂,情节不同,后果也不一样,关系到法律如何惩罚对方,
依据现行法律: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对女性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未遂,公安机关也会立案侦查,
第二,保全证据因为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你现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收集证据和保全证据。是否有与对方的微信、电话、短信等交流信息,一定要保留;是否有监控,宾馆门口走道的监控要宾馆保全;是否有录音;是否有男性遗留的物品、毛发、精斑等等;如果是在宾馆,先不要退房,保留现场不要被破坏,如果证据不是很足,建议你理智地与他“周旋”,通过微信、电话录音等手段,谈发生的事情,问他如何处理,只要他没有否认这件事,那就有证据了。
第三,报案或找专业律师对于这种情况,估计是蓄谋已久,决不可轻饶,记住一句话:“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建立立即报案处理。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对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女性遇到这种情况时,惧于同事(有可能是领导)权势和淫威,不敢报警,选择忍气吞声,这样反而助长犯罪人的嚣张气焰,他知道你懦弱,一定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你,到那时你就只有打掉牙齿往肚子吞了!当然,你也可以在做上述事情之前,找一个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第四,另外提醒一句,私下报复是下策跟你说个案例,起因跟你这事情差不多,女方苦于没有留下证据,最后不知道听了谁出的“馊主意”。男方又一次“约”她的时候,她不动声色,装着很配合,事先悄悄藏了一把剪刀在包里,等到关键时刻,掏出这把黑武器,咔咔两声,场面不堪描述......虽然报了仇,但是后来法院判处女方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严惩,
2、脱了衣服就一定是强奸未遂吗?《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谢谢邀请!对于强奸既遂的认定是“插入”,也就是说,你只要在强奸过程中,有插入,就是强奸“既遂”了。而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表现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而你有强奸的态度,而且已经实施了强制脱衣服的行为举动,应认定为强奸罪“未遂”,
3、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算强奸吗?
是不是强奸,不依是不是女人自己解开衣服说。而是依女人是否自愿,自愿同意,就不是强奸。不同意,那就是强奸,女人说不同意,就是强奸,即便是自己解开衣服,没有同意发生关系,进行了就算强奸。只要女人同意,不管谁解开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女的不去告,那就没有人说是强奸,强奸关键因素,女的是否自愿,是否发生了关系。
女的不同意,又强行发生了关系,这才叫强奸,女的不同意,就没有发生关系,强奸就无从谈起。谁脱衣服,这不是强奸的构成要件,可以作为取证时的参考,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如果不是在强逼威胁的情况下,女的主动做出的,有配合的情节,半推半就,女的负有一定责任,可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依据,但改变不了强奸的性质,不要误认为,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是强奸,她要是不高兴,去告强奸,很难躲得清的。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