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之后,日军会对她们进行强制堕胎。慰安妇怀孕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日军并不希望这些被迫害的女性怀孕,他们会选择人流甚至杀死的方式对待怀孕者,日军认为,慰安所的设立,可以预防性病、维持治安、防止强奸,是名正言顺的,(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相关部门曾对马某所述被强奸的事进行调查,因为她第一次怀孕时间卡在14岁左右,警方无法认定她被强奸的事实)马某的发文,在当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就是女性被强奸后,怀孕生子,该不该抚养孩子的问题。
1、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
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行为。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我以为此乃是小概率事件,那么万一怀孕奈何?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被强奸的妇女大概率“打胎”。如此“孽种“(孩子无罪)留着何益?任何情况皆有“特例”,
极少数被强奸的妇女亦有生育孩子的。此种情况少之又少,强奸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预审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审判并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刑满释放后,被强奸的妇女怀孕并生下孩子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被告(强奸罪犯)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十八周岁止(罪犯服刑期间亦可起诉)。
2、二战时期,假如慰安妇不小心怀孕了,日军如何处理?
因为曾经想写这个题材,所以翻阅过一些我国和外国控诉的资料,看得越多,对日本法西斯的厌恶和愤怒就越深,他们是十足的禽兽,已经可以开除出人类籍了。令人更愤怒的是,日本至今却总以“战争”为名给自己开脱,甚至拒绝承认这些板上钉钉的事实,慰安妇怀孕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日军并不希望这些被迫害的女性怀孕,他们会选择人流甚至杀死的方式对待怀孕者。
然而,很多慰安妇根本就没法怀孕,如今活下来的受害者,有些身体都已经扭曲和残疾了,长期遭受病痛的折磨,没有生育能力,日军设立慰安妇的目的,就是供军队发泄玩乐,维持军队的士气,是一种极度变态扭曲的东西。他们通过1937年9月29日修订的《野戰酒保規程》设立了慰安所,将其列为“重要设施”,其定义是:日本军以解决性欲和预防性病等为目的,动员女性设置的设施物被称为“慰安所”按照规程,日军将慰安妇称为艺妓(藝妓)和酌妇(酌婦),有的地方则称为“洗衣妇”。
可以说,全面侵华战争没多久,鬼子就已经将自身的罪恶展现得一览无遗,但实际上日军设立慰安所的罪行可以上溯到1932年的“上海事变”,紧随在918事变后面。有的地方,日军连艺妓、酌妇、洗衣妇的称呼都懒得用,直接说慰安妇是妓女,是“营业者”,在朝鲜他们更喜欢将其称为“挺身队”,除了大规模的掠夺被占领国的女性,日军甚至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在其国内用坑蒙拐骗甚至人口买卖的方式,将日本年轻女性拉去做慰安妇,她们白天当护士,晚上就是泄欲工具。
日军认为,慰安所的设立,可以预防性病、维持治安、防止强奸,是名正言顺的,所以,日本女性参加,那就是光荣的为国献身,其它国家女性加入,那就是为大东亚圣战努力。他们还将强迫的施暴说成是“营业”,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些纯粹是日本法西斯给自己乌七八糟的历史贴金,也因此日本右翼分子至今仍在死咬“慰安妇是自愿地”这一谬论。
总而言之,日军根本没有将慰安妇当人看,她们只是日军一种拿来泄欲的工具,为此,日本内务省在1938年2月23日还留下了文件通牒,称日本出现了就业欺诈、人口买卖等“非法动员方式”,所以要对动员对象女性进行标准设限,不能肆意妄为;同时还要让地方政府理解,这种动员尽管非法,但它是为“皇军”进行的。慰安妇的生活非常凄惨,按照一位慰安妇的证词,她每天都要和10到20个男人发生关系,而且经常会“疼”,还有更可怜的,每天“30-40人”,
因为每天都需要遭受长时间的轮番折磨,再加上卫生环境的恶劣,慰安妇大都是性病和慢性病缠身,因此,日军会给她们大剂量注射一种名为“606”的东西。606即“洒尔佛散”(Salvarsan),也叫“砷凡纳明”(arsphenamine),为20世纪早期抗梅毒药物,源于17世纪英国的尸体防腐剂,这东西毒性不小,能污染地下水,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砷化合物,也就是砒霜;后来还发展出了一种914“新胂凡纳明”(Neosalvarsan),这类药物是青霉素发明前,唯一能对抗梅毒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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