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的劣质疫苗事件正处风口浪尖,而三鹿奶粉前董事长田文华三获减刑的消息又进入公众视野。这也就是三鹿前董事长不论经过多少次减刑,其最终要服刑13年以上,三鹿前董事长原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也有资格要求减刑,对于三鹿前董事长第一次减刑为19年有期徒刑,这次又减为16年有期徒刑。
1、三鹿董事长无期减刑到16年,那长生假疫苗的董事长高俊芳能判无期吗?
大头娃娃,呆滞的眼神,还记忆犹新。是三鹿奶粉董事长田文华造的孽,当年,全国有29.6万婴儿患有肾结石,11名死亡的婴儿中不排除6名与食用三聚氰胺奶粉(官方数字)。田文华判了无期,狱中三次减刑,2027年8月出狱,高俊芳造假行径比起田文华犹过之而不及。也是危害儿童身体健康,也是致狂犬病人死亡,恶劣的性质如同一辙,都是把财富建立在祖国未来的身上,
国家再不严加惩罚,或许十年后又会出现新的幺蛾子。杀人抵命,血债要用血来还。你生产的奶粉,你生产的假疫苗,致人死亡了,同等于举起血淋淋的屠刀,高俊芳必须判处极刑,否则会遭到社会的质疑。假疫苗已经震动了整个社会,注射过有问题疫苗的家庭,引起了数万父母的焦虑,还有注射假狂犬疫苗死亡的患者。他们都期待正义的判决,期待每年赚几个亿不义之财的高俊芳走进自掘的坟墓,
2、三鹿奶粉董事长三次减刑,刑期现在变成16年,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象?
长生生物的劣质疫苗事件正处风口浪尖,而三鹿奶粉前董事长田文华三获减刑的消息又进入公众视野。这两起事件都是发生在食品、药品领域的恶性事件,田文华作为高俊芳的“前车之鉴”,其三获减刑自然会牵动公众神经,其实公众质疑的并不是田文华能不能减刑,而是她的减刑太贴近法律规定了,给人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2009年3月15日,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交付执行两年以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田文华于2011年6月13日被提请减刑,最终减为19年有期徒刑,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田文华几乎是在服刑两年以后就获得减刑,并且刚好减到最低年限。
法律规定,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超过两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2014年5月,田文华又获得减刑1年9个月。在时间上,田文华这次提请减刑距离上次裁定减刑刚好又是两年,减刑幅度上又是接近最大年限,
2016年7月18日,田文华又被提请减刑,最终又减刑1年6个月。我们又可以发现,田文华又是如出一辙地刚过两年就获得减刑,减刑幅度又是接近两年,田文华的减刑之路确实和法律规定贴合得“天衣无缝”,没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社会公众也不是在质疑她能不能获得减刑,而是希望能够公开她的减刑依据,尤其是想知道她是如何做到那么多重大立功的,
3、你对三鹿前董事长从无期现在减刑至16年怎么看?
可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首先,减刑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执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一种措施,既然法律这么规定了,那么对于任何罪犯都是适用的。三鹿前董事长原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也有资格要求减刑,只要达到减刑的条件,对其也应当减刑。不能因为其以前是平头百姓,或者是高官巨贾而不同对待,这与他们在判刑之前的身份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根据规定,只要犯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对其都可以适当减刑。三鹿前董事长以前身居高位,但是被判刑后,她就是一个普通的服刑人员,该服刑就应当服刑,但是该减刑也应当减刑,并不存在什么特别之处,其次,无期徒刑减为1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一种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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