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九族中不包括,那么诛九族时还要被牵连吗。九族,始见於《书》.《尧典》“以亲九族”,虽然九族之内不包括,但是一旦到了诛九族的时候,这个范围就被扩大了,如春秋时晋灭栾氏九族、楚灭庆封九族等,九族的说法是有,但纯粹讲的就是一种亲缘关系,“九族”从来就不是用来“诛”的。
1、古代诛九族是哪九族?
千万别看那些网文胡说,其实正史里从来就没有过“灭九族”、“株连九族”这样的说法。灭九族一说纯粹是民间说法及野史、小说、戏曲等,真正在历史上出现的叫做“夷三族”。九族的说法是有,但纯粹讲的就是一种亲缘关系,“九族”从来就不是用来“诛”的!(商鞅定秦律,连坐、族诛)先说说夷三族,这个源自秦律的连坐,商鞅变法后,将邻里邻居以五家、十家编成“伍”、“什”。
一家犯法,如其他人家不举报揭发,则按同罪处置,后来发展为夷三族,一人犯法,亲族一起治罪,乃至诛杀。如李斯就被“夷三族”,但是关于夷三族究竟是拿三族一直说法不一,因为古文中三常为虚指多,或“三族”就是指多族,有关系的全杀了。也有说法三族是父族、母族、妻族,就是父亲这边的亲人,母亲这边的亲人,和妻子这边的亲人,其实就是全包括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父、子、孙三族,那算上自己一代就是四代人都受牵连,(三字经有九族的说法)“夷三族”是中国历史上真实有的记录,而“灭九族”则不见于任何正史。九族一说却是很早就有,《书·尧典》就有“以亲九族”之说,看到没,九族是用来“亲”的,不是用来“诛”的。关于九族指的是什么,也有多种说法,一种明《幼学琼林》写“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三字经》也是这个讲法:“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也就是说“九族”指的是从高祖父、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共九代人,另有一说,把“三族”的父族、母族、妻族扩展为“父族四(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儿一族)、母族三(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妈一族)、妻族二(岳父一族、岳母一族)”。
对各部分亲戚进行了一下划分而已,但都是各有各的说法,没有真正的定论。其实“九族”很有可能也是一种虚指,根本没必要纠结究竟是哪九族,(方孝孺灭十族乃野史谣言)最后辟个谣,很多人听说过朱棣诛方孝孺十族一说,讲的是朱棣篡位,让方孝孺写诏书,方不肯,朱棣说你不怕我诛你九族吗?方孝孺说诛十族又怎么样?然后朱棣就在九族之上加了方孝孺的学生一族。
2、请教一下,古代诛九族,嫁出去的女儿也诛吗?女婿诛不诛?
这个问题是比较残忍的,它背后牵涉的并不只是人伦问题。就这个刑罚牵涉的范围来说就很不合理,凡事没有绝对,哪怕是在小偷家族中长大的孩子梦想也有可能是当警察。因此以一个人的过错罚全家人,甚至是全族人是不是太过分呢?这种以流血作为代价进行的惩罚,又能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呢?这些在接下来的文章里我们都会进行探讨,
相信大家应该都对诛九族这个刑罚不陌生,在后来清朝更为残忍的那些酷刑出来之前,这个刑罚应该是所有惩罚措施残忍程度的天花板了。正是因为它牵涉广,影响大,所以一般是不会被动用的,只有犯了造反,极度贪污这样的重罪,才会使用,这次的问题是,在这个刑罚执行的时候,已经嫁出去的女儿也要受刑吗?还有女婿。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先要明白九族的范围,
九族都包括哪些人,女儿女婿也在内吗?因为不同时期关于九族的范围也略有不同,所以这里挑最为人所知的一种来给大家讲一讲。九族,包括父亲这一辈的四族,母亲这一辈的三族,妻子这一辈的两族,加起来总数为九,父亲这一辈里包括犯罪者生父和亲兄弟,姑姑,姐妹,女儿。母亲这边包括外祖父,外祖母本家,姨母家,妻子这边除了妻子,还有岳父和岳母本家。
从这些关系里我们可以看到女儿是包括在内的,但是出嫁后的女儿并不包括,更别说女婿了,这和古人认为女儿嫁出去以后就不算是自家人的观念有关。古时女子嫁出去以后要改名,名字直接改为夫姓加本性,这相当于一种仪式,就是想要说明从改名这一天开始就是夫家的人了,所以,出嫁后的女儿不属于本家家族,既然九族中不包括,那么诛九族时还要被牵连吗?可能有朋友认为既然女儿嫁出去就不算是自家人了,那么即使娘家出了事自己也不会被波及到吧?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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