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分享什么才是“黑外教”。如果是跟培训机构签约的,被聘任者和培训机构应该履行协议,用人单位协助外教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工作签证,这样的事情出现,被聘用者违约(前提是协议中有品行约定的条款)机构可以解聘,教育局又说机构合法、手续齐全,那么教育局也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
1、外教聘用只看“脸”?徐州一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工作交给第三方,你怎么看?
由第三方机构审核其实没有什么不对的,关键是这里的所谓“第三方机构”是什么样的机构,有没有权威性、公信力。国内目前几乎所有的培训机构聘用外籍教师都没有“无犯罪”记录的背景调研,这个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被聘任者自己提供,是原籍国家官方证明,还有很多很多培训机构就是临时聘任“外教”,频繁更换“外教”,因为他们拿的是旅游签证,都是兼职。
如果是跟培训机构签约的,被聘任者和培训机构应该履行协议,用人单位协助外教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工作签证,如果是“教师”,则需要对行为规范等等在协议中进行约定,用人单位进行监管。这样的事情出现,被聘用者违约(前提是协议中有品行约定的条款)机构可以解聘,教育局又说机构合法、手续齐全,那么教育局也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
2、黑外教入职幼儿园,教育公司终审获刑。对此,大家怎么看?
教育新闻事件7月16日上午,一起非法组织多名外国人入境当“黑外教”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宣判,一教育公司监事和两员工,以虚构的入境事由介绍外国人入境并将对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3人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获刑一年半至两年,个人观点分享什么才是“黑外教”?大家别误会,所谓的“黑外教”可不是指的黑色人种外教人员,而是指那些非法来我国从事语言教学的外国人。
这些人来我国上岗之后,既没有取得工作许可,也没有取得其母语专业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文件规定,来我国从事语言教学的外国人,除了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外,还要具备两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的经历,除此之外,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已经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基本要求,如果是线上培训,外籍人员需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同时要求,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精神,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非法介绍外国人入境,并将对方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了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违反刑法的相关具体规定,构成犯罪。在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刘某娟、刘某霞、赵某伙同外籍人员,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三名外籍人士,以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或商贸签证的方式入境,并将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往北京市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北京市朝阳法院认定,三被告人明知外教人员没有合法入境务工手续,仍非法组织多名外教以短期学习签证或商务签证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综合全案证据,法院一审判处刘某娟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判处刘某霞有期徒刑1年9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国境的管理秩序,理应受到法律严惩,一审判决后,刘某娟、刘某霞不服提出上诉。昨天,北京市三中院对本案做出了二审裁定,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在涉案外国人入境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特别是涉案外国人在华非法务工,并从事幼儿教育等对从业人员应当严格管理的行业,
虽然涉案人员入境签证形式为真,但三被告虚构了外国人入境事由,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国境的管理秩序,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与此同时,案发后涉案外籍人员因非法就业,被警方行政拘留,后被遣送出境,“黑外教”不仅存在误人子弟的风险,而且还存在危及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风险,必须严加治理,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统计的数字,我国境内目前有40万外国教育从业者,超过20万是“黑外教”,他们正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中执教。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