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婴儿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诛杀,砍头就更少见啦。视具体情况而言,比如一些满门抄斩的案例但是因为其本身对皇权威胁不大,因为中国古代采取儒家治国理论,这种情况下可能对婴儿网开一面,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男性婴儿处以发配从军的处罚,对女性婴儿则可能发配为奴。
1、在古代婴儿会被砍头吗?
古代婴儿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诛杀,砍头就更少见啦。在古代婴儿被处死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等大罪才有可能被诛杀,而针对具体情况的不同,如果是造反等情况,古代对牵连婴儿也可能直接诛杀,不过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像成年犯人那样拉到市井街头当众砍头,而是通过用布袋焖死,或者背后直接杀死等形势处死,从而以绝后患。
而视具体情况而言,比如一些满门抄斩的案例但是因为其本身对皇权威胁不大,因为中国古代采取儒家治国理论,这种情况下可能对婴儿网开一面,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男性婴儿处以发配从军的处罚,对女性婴儿则可能发配为奴,在大多数情况下婴儿并不会被直接处死,更不会被砍头。但是也不排除在某些年代皇帝残暴统治处死婴儿,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是皇权统治,皇帝权力至高无上。
2、古代腰斩和砍头哪个更残忍?
相比较而言,古代的腰斩更残忍,古代的统治阶级为了恐吓下层民众的反抗,对反抗者的惩罚,实在是惨绝人寰。各种残酷刑法汗牛充栋,数都数不过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只要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就会让人受尽痛苦之后,把身体也消灭殆尽。连累三族,空前绝后,记得有一个被判腰斩的人,在被斩成两截之后,他自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三个字:惨,惨,惨真正的是惨不忍睹!世界上竟然有如此惨无人道的刑法。
而砍头呢?砍头比较而言,只落下碗口大的伤疤,人头与人身体分离后,人头滚落在地上,滚得非常之远,它已经没有意识了。比如战国时期的楚国,刚愎自用的春申君,他进了王宫被人砍了人头,被甩了出来,在地上滚动有如足球,王莽的人头被砍下来供历代帝王研究,大月氏国王的人头被匈奴人砍下来当酒壶。这些都是惨无人道而又在文明之国发生的恶劣的人性的根性的具体体现,
历史上被腰斩的人,最冤枉最悲催的要算秦朝的李斯。李斯是谁呢?大家都看了《大秦赋》,先不说真正的历史上的秦国,秦朝,秦王,秦始皇如何,秦二世却是货′真价实的蠢材,他给赵高站势,使赵高把李斯治成死罪,而且是“具五刑”,如何受过疼入骨髓的残酷折磨后再腰斩。李斯遇到这样的皇帝,也实在是悲催了,李斯碰上赵高这样的小人,也是命中注定的冤家路窄了。
据现在医学研究,腰斩之后的人,一时半刻死不了,它的寿命一般还有一天到几天,因为心脏以及其他器官没有受到伤害,还在继续“上班”,如果血液流完了,那么就是另一回事情了,但凡叛腰斩的人,它具有两个原因,一是痛苦恶,二是受辱。三是在痛苦之中受辱,这是苦大仇深的对手才下得起这样的毒手。赵高于李斯,赵高把李斯叛成腰斩,说明赵高对李斯不是一天两天的仇恨,而是数十年的积怨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赵高站在秦始皇身边卑躬屈膝地仰望着李斯这样的达官贵人在朝廷上叱咤风云时,赵高心中一定充满了仇恨。赵高一朝青云,他年不报仇雪恨吗?秦始皇采用了残酷的刑法,但是,在秦始皇时期,还没有见到过腰斩这样的酷刑,秦始皇当秦王时,把扰乱朝廷和后宫的嫪毐处死后进行了惨遭五马分尸体。大名鼎鼎的商鞅,被秦惠文王抓住后,也是惨遭五马分尸这种酷刑,
3、古代惨不忍睹的腰斩酷刑,一般会用在什么人身上?
鲁迅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的民族,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盖能弯,发明了下跪,屁股多肉,发明了打板子。但是也有非常坚韧气节的,比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等,所以封建统治者们为了折掉这些人的腰骨,就发明了“腰斩”酷刑,来教化统治的百姓,周朝死刑有三种,车裂、杀是砍头、斩是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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