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男性高血压患者,吃什么降压药合适呢。对肾脏和胎盘-胎儿单位影响小,平稳降压,首选口服降压药,次选静脉降压药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降低10%~25%为宜,24~48h达到稳定为妥,可以高血压年轻化已经成为趋势。
1、慢性高血压的人可以怀孕吗?孕前需要检查什么?
无论从心内科还是妇产科角度来看,妊娠都是必须特别重视的。因为有高血压的女性怀孕后,容易患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将会严重影响母体健康,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也可能因血压异常升高而导致母体发生心脑血管事件或者肝肾功能衰竭。备孕期的高血压女性不注意控制血压同样也会因发生胎盘剥离、流产、早产,甚至死胎的风险而威胁到胎儿的生命或健康,
因此《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把妊娠高血压列为特殊人群的降压治疗重点。本来就有高血压的女性在准备怀孕之前,应该首先判断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备孕,如果本身属于高危且有靶器官损害者,一般不主张怀孕,如果血压1~2级水平,危险分层属于低至中危,平时通过生活方式干预和(或)药物干预血压可以控制平稳者,在排除了妇产科疾病的前提下可以准备进入备孕期。
在妊娠早期,为了避免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应该暂时停用包括降压药在内的不必要药物,一般是在孕早期第1次做产检的时候停用,此后,每2~4周产检1次,持续到怀孕20~32周。随着此后母体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胎儿体积的增大,孕妇体内血容量负荷的增加,可使原有的高血压病情加重,不但可能增加心、脑、肾损害的几率,而且还容易使妊娠高血压发展为先兆子痫和子痫,
在此阶段应该加强孕妇的血压管理,应该重新使用降压药物,使血压能够控制在150/100mmHg(1mmHg=0.133kPa)以下,避免使用可能造成胎儿畸形的降压药,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BR)类药物,可以用相对安全的药物如甲基多巴、氢氯噻嗪(血容量不足者不能用)、拉贝洛尔、美托洛尔、硝苯地平、特拉唑嗪等,其中甲基多巴被列为妊娠高血压的首选药物,许多研究证明其对妊娠3个月后的孕妇及胎儿是安全的,并能增加肾血流,尤其适用于肾功能不良的妊娠患者。
拉贝洛尔系α1受体竞争性阻滞剂,并具有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作用,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其静脉用药已逐渐取代甲基多巴成为妊娠高血压重症的首选药物。有研究证实在妊娠早期(3个月内)使用钙拮抗剂可能增加胎儿畸形风险,也有人认为钙拮抗剂抑制宫缩,分娩时不宜使用,同时钙拮抗剂降压作用过强,尤其短效钙拮抗剂如硝苯地平,在与硫酸镁合用时,可产生协同的降压及心脏抑制,可能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利尿剂中的袢利尿剂(呋塞米)对胚胎有致毒性,应避免使用,选择用药原则是:对肾脏和胎盘-胎儿单位影响小,平稳降压,首选口服降压药,次选静脉降压药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降低10%~25%为宜,24~48h达到稳定为妥。同时应该加强生活方式管理,例如注意休息和营养,每天卧床10h以上,下肢水肿者宜抬高下肢,以增进血液循环,改善肾脏供血,
一旦出现先兆子痫时,更应该积极降压,包括用硫酸镁静脉注射。孕妇如果无产前征兆,应在24~48h内根据其胎龄、骨盆、宫颈条件及胎儿成熟程度,选择包括剖腹产在内的适当分娩方式,这样可以确保母婴安全,随着胎儿的人工分娩,血压会自行下降,必要时采取终止妊娠也是一种有效可行的治疗方式,特别要提出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政府出台了容许甚至鼓励二胎的政策,一些大龄妇女(年龄>35岁且有过一次妊娠的女性)如果同时伴有高血压,必须慎重考虑是否备孕,因为女性的血压波动与年龄有关,年龄越大者波动性越大,对于母体伤害也大,分娩期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可能性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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