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排队怀孕,是个人之幸,家庭之幸,民族之幸。对于职场怀孕女性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笔者提示职场怀孕女性如下几点,女教师属于有一定学历、文化的人,这种人多生小孩,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水平,有巨大的作用,鼓励女教师生孩子,多生孩子,对于遏止当今社会生育率不断下降的颓势,对于民族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如何看待“女教师排队怀孕”?
女教师排队怀孕,是个人之幸,家庭之幸,民族之幸。现在很多年轻女性不敢结婚,不敢生孩子,因为钱不够,时间不够。这些女性大部分在私营企业工作,劳动法鞭长莫及,工资低,劳动时间长,有工作的力气,但没有足够的工资获取房子和车子这些生活必须用品;经常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甚至12小时,加班成了常态,没有时间照顾家小。
工作啊工作,劳累啊劳累,血汗慢慢地榨干,人渐渐地衰老,错过了结婚的年龄,错过了生育的年龄,看不到未来,而女教师则不在此列。学校属于事业单位,受劳动法保护,工资一般可以按时足额发放,如果不是带毕业班,也可以享受双休。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买车买房,也有时间谈恋爱,结婚,生子,照顾孩子,所以,女性当教师,不是情况特殊,很快就会结婚生小孩了。
当教师的女性,是比较幸运的,可以过上正常的结婚生子的生活,家有女儿当教师,就会有孙儿辈。家庭可以有孩子的笑声,可以几代同堂,共享欢乐,所以有女性当教师的家庭是幸福的。女教师属于有一定学历、文化的人,这种人多生小孩,对于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水平,有巨大的作用,所以鼓励女教师生孩子,多生孩子,对于遏止当今社会生育率不断下降的颓势,对于民族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你怎么看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与单位对簿公堂一事?职场怀孕女性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生育是妇女的权利,任何单位不能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也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明确提及的内容,而该幼儿园“对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的行为,令人觉得“荒唐”的同时,实际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对于职场怀孕女性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笔者提示职场怀孕女性如下几点:1、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女职工也有自己的义务,如果在怀孕期间,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如果女工因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有权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劳动;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女教师在孕期应该被照顾吗?可以不做班主任吗?
之所以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身边同事中几位孕妈妈的事例,引发了我的思考。A老师:孕前担任两个班的英语及其中一个班班主任,怀孕后得到学校照顾只要担任两个班英语教学,后顺利产下健康宝宝;B老师:怀孕前两个班数学兼其中一个班班主任,怀孕后没有减轻课务,导致八个月时出现早产征兆,只能歇回家休养安胎;C老师,是33岁的头胎孕妈妈,孕前是教一个班语文班主任,怀孕后仍然是一班语文兼班主任因为相对来说是高龄生育,再加上目睹B老师事例,所以C老师比较能看得开,一有时间就睡觉,对班级管理相对松懈,导致班级十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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