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有民代幼教师经历的人最遗憾的莫过于多少年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个人养老生活的根本保障。作为学校教师的补充,还有一批教师没有经教育局批准,而由各学校自行聘任,大队批准的教师称为队办教师,这么一群卑微的人,却用钢铁般的脊梁,为中国的乡村教育撑了40年,为中国的乡村教育奠定的基础,难道说他们不是一群可爱的人吗。
1、对原民代幼教师何时落实到位?
关于民师的遗留问题,从中央领导到国家教育部都有相关的回答文件,至于全国各地如何落实都没有社会的回声。我所知道的这类人群在当时落实的有湖南省平江县做得较好,当时我知道公立教师只有五百多元,辞退民师每月三百五十元,由县政府发工资领取证(县人民政府专制颁发),还有的县一次性发一点钱走走过场,并没有解决民师的后顾之忧,导致数十年到京上访。
2、为什么原民,代,幼老师得不到人们的关注呢?
我的理解一、原民、代教师作为国家特定时期的一个特殊的教育群体,97年国家已经出了相关法律,转正了25万左右的民、代教师。2000年前符合条件的已经都解决了,国家法律条文已经不在支持民、代教师了,教师缺口转为考录招收。二、幼儿教师也需要持证上岗没有相关证件国家也不会支持,对于幼儿只要安全到位社会关注度确实没有那么高。
3、老民代幼教师最遗憾的事是什么?
凡是有民代幼教师经历的人最遗憾的莫过于多少年的辛勤付出没有得到个人养老生活的根本保障,老民代幼教师可以说都是被教育部以1984年年底任教的时间所限制,即在此之后都是“计划外民办教师”。基本上都是在2003年前后对他们实行“政策清退”,相继离开了曾任教一二十年的中小学教学岗位,如今的他们都是抵近花甲,有的已是古稀老人了。
虽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建立和实行养老补助政策,可补助标准差异很大。民代幼教师,现在统称为原民办教师了,他们的补助也叫养老补助或教龄补贴。是各个省市地区统一向原来在民代动教师岗位上工作过后来被辞退的老师,这些人员又一直以农民的身份工作,没有其他的养老待遇,国家和政府给予其养老补贴,补贴的标准多数是每年教龄10元,也有8元的,20元的只有个别省。
这个补贴源于教人发【2011】8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后来各地陆续出台相应的补贴文件,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甘肃8元、很多省是10元的,青海等省是20元。原民办教师任教年限一般都是一二十年,即使按最高的标准,教龄最长的每月才领取200元左右,如果是甘肃、陕西等省也就百元左右,
4、原民师有教师任用证的和没有证的在补贴上有无区别?
民办教师是一段很长的历史。自上一世纪60年代初,到1982年的全国民师整顿,这为一个时间节点,通过了1982年的民师整顿的,为在编的正式民师。在1982年这个时间节点上,被整顿下来的,有的回家劳动了,有的成了非在编民师,到了1985年,国家的公办教师,补充不了缺编的民师,各地又招收了一部分在编民师。从1985年到1992年,国家组织在编民师进行各种学习,各种培训,各种考试,比如教材教法合格证考试,专业合格证考试,普通话合格证考试,后来又要求在编民办教师取得相应的学历,
在编民师有了这些证以后,就陆续发放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才能被聘用,才有了聘用证。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任用证,到了本世纪初,国家经济好转,凡是在编,在岗,在职并持有两证的民办教师,国家一刀切,全部转为了公办教师。所以说,这就出现了原民师的问题,原民师包括以下几部分人。一是在编在岗并持有两证的民办教师,他们没有到本世纪初,因年满60岁而退休〈女55岁〉未赶上国家的直转,
二是因各种原因,比如计划生育,而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三是自动退职的,这类民师比较少,90年代外出务工的人多了,有许多民师就加入了务工大潮,2013年,各地方出台了政策,对原民师进行经济补助,纵观各地的情况,核心就是,原民师干一年每月补助十元,干十年每月就是100元,这种补助政策与原民师有没有两证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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