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女员工怀孕和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只要有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怀孕女员工,除非其触犯了法律,如果女员工怀孕期间是在试用期,并且该女员工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只要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则是可以合法解除孕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1、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吗?
您好,感谢邀请。只要有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怀孕女员工,除非其触犯了法律,相反,后续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产假、哺乳假。如在生产之后,一年哺乳期结束前仍然可出具医生开出的真实请假条,也只能允准其休相应天数的病假,因此,就看这个女员工是否是有意占公司便宜了。极端案例有,入职当月即怀孕,然后休病假、产假、哺乳假、直到哺乳期结束后离职,
等于一天也没有上过班,还要占着公司人头,不能招新人,压力全部分摊在团队其他员工头上,苦不堪言。女性的求职困境也是被少数这样的同胞给拖累所致,我所接触到的大部分女员工,都不会刻意利用公司,身体允许的条件下工作到最后一刻,产假结束回来仍然兢兢业业。如果此员工确实不能胜任目前工作,建议继续加强培训、实在不行给其转岗,创造应有的价值,
2、员工在试用期怀孕,企业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吗?
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当然不能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期”女员工只要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合同。并且按照规定,在女员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女员工的福利待遇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三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用人企业将会面临处罚,而且按照规定,员工会得到两倍的赔偿金。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试用期女员工怀孕和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如果女员工怀孕期间是在试用期,并且该女员工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只要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则是可以合法解除孕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女员工“三期”保护问题,只是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所作出的普遍性规定,
但是,并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就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使该员工在“三期内”,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或关注,以示鼓励!聊聊职场的那点事,如果你有企业管理中的任何问题和疑问,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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